首先,要深刻剖析、主动理解青少年将艺人、明星当作偶像热爱的深层次心理原因,关注青少年特殊时期的心理取向。因势利导,建立科学、开放的心理辅导机制,教育青少年用好互联网、新媒体。
其次,要从小引导、教育青少年,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网络上的所有行为与真实空间的行为一样,必须遵循法律、道德的准绳。不管是追星,还是其他网络行动或组织行为,举起的手不能也没有权力随意打到人身上。网络发言有禁区,网络行为有准绳。
后,网络空间、新媒体平台与线下真实世界的信息相通、互联,个人的线上言行也是自身形象、声誉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因网络的技术属性能够存留,不能将自己的网络行为与现实割裂开来。
网络、新媒体言行,既是今天的人生记录,也是明天的网络记忆。青少年应当培育、提升媒介素养,别让今天“饭圈”的盲目言行,绊倒自己的明天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