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安钢会展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存牢先生出席和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候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
经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本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子亮、李存牢、安志平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经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选举南祥民、姜黎安、毛尽华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王子亮、李存牢、安志平、南祥民、姜黎安、毛尽华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之情形,具备董事任职资格。
本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斌、王存生、成先平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斌、王存生、成先平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三)》规定之情形,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该议案控股股东推荐候选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候选独立董事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职工董事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在安钢会展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王子亮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存牢先生出席和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候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
经公司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本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子亮、李存牢、安志平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经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选举南祥民、姜黎安、毛尽华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王子亮、李存牢、安志平、南祥民、姜黎安、毛尽华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之情形,具备董事任职资格。
本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斌、王存生、成先平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斌、王存生、成先平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三)》规定之情形,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该议案控股股东推荐候选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候选独立董事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职工董事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